朴有天在前经纪人提出的超过6,0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诉讼中胜诉
有天在与原经纪公司代表A某之间提起的6亿3750万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中胜诉。
据韩国法律界30日透露,韩国首尔东部司法民事协议14部对演艺公司前代表A某以有天为对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中,做出了原告败诉的判决。
当天,法庭表示:“驳回债权人的代位请求部分,驳回原告的其余请求。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”
A某从有天加入JYJ开始就担任了经纪人。此后,他与有天一起成立了演艺事务所liciero并担任代表,但日本媒体曝光了2021年有天与日本演艺事务所接触的事实。
该事实被发现后,有天方面提出了Recielo的不正当合同。他主张说:“A某贪污公款,清算也没能正常进行。”
另一方面,A某反驳称:“尽管收益金清算正常进行,但有天违反规定与日本事务所签订了双重合同。”2021年11月23日提起诉讼。
A某在提起诉讼时表示:“有天与日本经纪公司签订双重合同后,撕毁了与Recielo的专属合同。因此,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将被停止支付”,要求赔偿6亿3,750万韩元。
此后,警方对A某的业务贪污嫌疑做出了无嫌疑不起诉处理。
A某的贪污嫌疑事实上洗清了,但是在损害赔偿诉讼中败诉。有天在9月20日举行了日本出道记者见面会,今后的动向也备受关注。